粵食藥監局藥通〔2016〕192號
廣東銀禾藥業有限公司:
我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你公司注冊地址和倉庫地址已退租搬空,且長期沒有上傳藥品購銷數據至省局的藥品流通電子監管系統,已不具備經營藥品的基本條件。根據《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和《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現予以公告。請你司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我局提交變更申請。逾期仍不辦理變更手續的,我局將依法宣布《藥品經營許可證》(證號:粵AA0200780)無效。
特此公告。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