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重磅通告,針對藥品經營領域執業藥師“掛證”亂象再出重拳——49名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一致的執業藥師,被依法撤銷《執業藥師注冊證》,三年內不予重新注冊,個人不良信息同步記入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形成全行業警示震懾。
據了解,此次查處行動源于近期全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開展的藥品經營企業專項監督檢查。檢查中發現,廖麗婷等49名執業藥師存在“掛證”違規行為,即執業藥師注冊信息與實際從業單位不匹配,違反了執業藥師執業管理的核心要求。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國藥監人〔2021〕36號)相關規定,對上述49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撤銷其《執業藥師注冊證》,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三年內不予注冊;同時,將其不良執業行為記入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信用懲戒全覆蓋。
業內人士指出,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嚴重破壞藥品經營監管秩序,可能導致藥品銷售環節專業指導缺失,給公眾用藥安全帶來隱患。此次廣東集中查處并公開通報,彰顯了監管部門整治行業亂象、守護用藥安全的堅定決心,也為全省執業藥師群體敲響了合規執業警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