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廣東省藥監局近日制定印發了《新修訂〈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以部署、適應即將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規范》)有關要求。
《實施方案》結合廣東省醫療器械產業特點,旨在全面貫徹落實新修訂《規范》,構建科學高效、精準適配的質量管理與監管體系,規范醫療器械生產行為,保障公眾用械安全有效,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
《實施方案》按照宣貫培訓、企業自查整改、經驗交流、效果評估四個階段分步實施,要求企業緊扣《規范》“全生命周期管控、質量保證與風險管理、數智化賦能”核心要求,聚焦質量保證、風險管理、驗證與確認、委托生產與外協加工、關鍵崗位人員任職履職要求等關鍵內容,確保到新修訂《規范》正式實施前,全省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全面完成質量管理體系改造升級。
《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市高度重視新修訂《規范》過渡期工作,加強組織領導,認真抓好落實;廣東省藥監局同時組織開發新修訂《規范》自查情況報送模塊,要求企業及時報送自查評估情況、整改提升計劃、整改落實情況。(陳海榮)








